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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4-3-5 作者:326dzd 来源: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 阅读次数:1343 字体:[] [][]

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林业村,地块东至环城西路,北至安庆市独秀文武学校,南至石门湖,西至林业村,占地面积为244783.42m2(约367亩)。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现规划为安保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关于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用地联动监管的通知》(皖环函〔2021〕1010 号)、《关于强化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的通知》皖环函 2021(125 号)等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包括“工改商”“工改文”等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录,需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312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受安庆市公安局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报告名称:《安庆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位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十里铺乡林业村,占地面积为244783.42m2(约367亩)。

二、调查结论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原为农用地和居住用地,地块内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周边也没有过排污企业。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该地块为非污染地块。

三、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

联系方式:许工 17364314003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场地责任单位、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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