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2023-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地块,包含潜山市官庄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地块等19个地块,调查地块位于潜山市各地。地块名录如下:
1、潜山市官庄中心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潜山市槎水镇高速新村安置点一期建设项目
3、潜山市南外环路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配建廉租住房项目
4、潜山市塔畈乡塔畈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潜山市余井镇产业集聚区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园综合科研楼项目
6、潜山市梅城镇中心学校改扩建项目
7、潜山市第五中学建设项目
8、潜山市天语城市森林花园开发项目
9、潜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10、潜山市牌楼初级中学改扩建工程项目
11、潜山市梅城镇潘铺生态工业园五星、红旗组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
12、潜山市长河置业有限公司祥和府项目
13、潜山市经开区黄桥新村(补充)安置点项目
14、潜山市河西新区黄铺安置点项目
15、潜山市官庄镇安置小区项目
16、潜山市潜润云溪苑建设项目
17、潜山市城南片区冯湾安置点建设项目
18、潜山市立医院新区建设项目
19、潜山市刷业大道源潭安置点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受安庆市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地块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原土地用途为农林用地、住宅用地等,现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次调查为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土壤快筛检测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环境分析和污染识别。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
现场采样快速检测结果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内未发现有污染物超标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本次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二、公共咨询途径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我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或发表对本报告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
联系方式:程工 18305560092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调查编制单位负责。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
2025年4月21日